鋼管原材料管坯的技術要求及偏差:根據鋼管標準對以優質圓鋼作管坯的坯料,在尺寸、表面質量、組織等方面有一定的技術要求。
(1)鋼管生產廠家對管坯的幾何尺寸及允許偏差:
管坯直徑及允許偏差:
管坯直徑為75毫米時允許偏差為+1.0 -0.5毫米;
管坯的直徑為80~90毫米時允許偏差為+0.8 —1.3毫米;
管坯直徑為95~120毫米時允許偏差為+1.0 —1.7毫米。
管坯長度:一般為2.3~6米(按雙方協議)。
彎曲度:無矯直設備時局部彎曲度每米不超過10毫米,總彎曲度不超過總長的1.0%。
管坯頭部斜切度:
管徑直徑不大于96毫米時,切斜小于6毫米;
管坯直徑為95~120毫米時,切斜度小于8毫米。
剝皮或扒皮后的管坯表面粗糙度Ra為25微米。
超過上述允許偏差時,不僅使穿孔咬入條件變壞,而且直接影響穿孔質量及其軋機調整。
(2)管坯表面質量直接影響到成品鋼管的外表面質量。在熱軋鋼管生產中,首先要對管坯表面狀態進行嚴格檢查,管坯的外表面不允許有結疤、裂紋、發裂、溝紋、折疊、凹痕、耳子、氣孔、麻點、砂眼及非金屬夾雜等缺陷。當缺陷深度超過0.7~1.0毫米時,缺陷不能隨管坯加熱而燒掉,但殘留在管坯表面上的任何缺陷都會在穿孔變形過程中擴展,使缺陷在鋼管外表面上的任何缺陷都會在穿軋變形過程中擴展,使缺陷在鋼管外表面上加深變長,以致造成廢品。對上述的局部缺陷應及時加以清理,但缺陷處理深度不允許超過管坯直徑的5%。
(3)管坯低倍組織。管坯的內部質量在一般情況下都以管坯的低倍組織為考核依據。對管坯的低倍組織不應有肉眼可見≥1級的殘余縮孔、翻皮、分層、氣泡、砂眼、非金屬夾雜、白點及裂紋等。對一般疏松、中心疏松、偏析、皮下泡等缺陷經標準試樣評級后,不得超過下列要求:
生產一般用途的普通碳素結構鋼管的管坯
一般疏松 ≤4級
中心疏松 ≤3級
偏 析 ≤3級
皮下氣泡深度 ≤ 2毫米
生產高壓鍋爐管、合金結構管的管坯
一般疏松 ≤2級
中心疏松 ≤2級
偏 析 ≤2級
皮下氣泡深度 不允許有
(4)管坯的顯微組織。對生產特殊要求的合金與高合金鋼管所用的管坯,除檢查低倍組織外,還要進行顯微組織(即金相高倍組織)的檢驗,以測定非金屬夾雜物(如硫化物、氧化物及碳化物)的含量及分布形態,鑒別帶狀組織與脫碳層等。 有合格的管坯才能生產出優質的鋼管質量。